关于举办宁波市社会风险评估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量:2793
各区县(市)党委政法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涉众型重大政策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厅字〔2021〕2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提升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能力,决定举办宁波市社会风险评估培训工作会议。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为期一天。培训地点在宁波开元新晶都酒店三楼晶贤厅(鄞州区百丈东路1088号)。
二、 培训内容
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业务培训交流;解读中央、省、市相关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政策;解读宁波市社会风险评估评审办法、专家库运行及绩效考核方案等。
三、 参加人员
市委政法委安全稳定督导处负责人、各区县(市)党委政法委安全稳定科负责人,宁波市法学会风险评估研究会理事、宁波市社会风险评估专家、已在宁波市委政法委备案的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每家机构仅1人参会)。
四、 其他事项
1、疫情期间,注意个人防护,午餐统一安排。
2、请各参会人员名单请于10月25日12:00前报宁波市法学会风险评估研究会。联系人:任新伟,联系电话15867830009,89182411;陈诗涌,联系电话13605888673,传真:0574-87569181,邮箱:2966139354@qq.com。
附件:市级单位专家名单
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