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5000余项,宁波为重大决策上好“安全锁”
发布时间:2024-10-24 浏览量:756
(转载自2024-10-23甬派新闻客户端)
今天,记者从宁波市委政法委获悉,近5年来,我市先后开展重大决策评估事项5130项,其中同意实施5061项,暂缓实施42项,停止实施31项。
作为“平安宁波”的重要基石,宁波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在推进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创新社会治理、源头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风险评估路子。
巧解宁波绕城内“T”形高速难题
客货混行严重、过境货车多、尾气噪音对周边居民影响大……为加快改善宁波绕城内“T”形高速存在的这些问题,2023年,宁波某部门在充分研究通行条件、借鉴其他城市限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T”形高速实施货车限行的决策,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风险评估。
意见征询、访谈座谈、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历时足足半年,第三方机构收集各方意见、诉求,排摸出6项主要风险因素,包括物流企业运营压力加重、货运司机从业难度加大、宁波舟山港发展受影响等。
受限行影响的货运车辆多达2万余辆,且70%以上是去往北仑港区的集卡车,事关集卡群体生存和宁波舟山港运营,强制实施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事件,而且,对宁波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良好营商环境营造、港口升级发展,极为不利。
暂缓实施!宁波主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建议市交警局优化方案。
经进一步研究、吸收各方意见、重新开展评估……限行的对象缩小为:“除集卡以外的黄牌货车”。同时,修改决策名称:“宁波绕城圈‘T’型高速限行部分货车”。此外,措施也发生变化:“优化通行证政策、配套标识标牌、并设置过渡期。”
第三方机构以协会、企业和货运司机为重点展开调查,深入沿线工贸、商贸、物流等企业访谈,共收集货运相关人员问卷212份。
重新评估风险后,评估小组最终判定:决策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建议实施!
此项决策于2024年3月16日向社会发布公告,4月1日正式实施,并实施首违免罚、设置1月以上的过渡期等宽限政策。半年多来,未收到相关信访或投诉、实现了平稳过渡。
让政策实施“落地有声”
进入21世纪,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相对集中地在全国各地出现,带来了深刻教训。
对地方政府而言,重大项目是扩内需稳增长的“压舱石”,要真抓实干“马上办”,往往会忽视或后置风险评估,为“不稳定”埋下伏笔;
对老百姓而言,由于重大项目前期政策宣传不到位、沟通协调少方法,出于对生活质量及切身利益等原因的考虑,难免会陷入对风险的过度担忧,于是迫切高呼“停止办”,若任由这种不满的情绪累积叠加,就会衍生出群体性事件。
“大多数由决策事项引起的社会不稳定事件,并不是决策本身不科学造成的,而是因为信息不够公开、与公众沟通不够及时有效。”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前置的制度设计,可从源头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和智力支撑,让重大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减少社会的纠错成本。
为加强刚性执行约束,宁波明确“三个一律”的要求:即需要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没有按规定应评尽评的或者没有报送社会风险评估情况的,市委市政府一律不作议题受理、一律不纳入议题上会、一律不予批准实施。
与此同时,每年年初、年中,市委政法委牵头,主动走访发改、教育、资规、环保、住建等市级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了解当年度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活动项目和重大决策事项。在此基础上,每年确定150余个市级重点评估项目,纳入年度平安考核内容,加以跟踪推进。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已基本形成党委政府主导、政法委督导指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专家团队评审把关的格局和机制,实现了市级部门全面推进、区(县、市)全面深化、街道(镇乡)全面覆盖的目标和要求。
风险评估工作涉及面广、历经时间长、投入人力物力成本较高,一些单位和企业容易将其视为“负担”,造成评估“走过场”。
为此,宁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的原则,分别于每年3月、8月,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涉众型重大政策项目进行集中排摸,对重点项目实施市级督办。同时,强化问责追责机制,坚持“先礼后兵”,有力推进风险评估工作责任落实。
宁波市政府研究室社会处处长、宁波市法学会风险评估研究会理事、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专家史斌指出:“当前,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重大决策事项特别是涉民生政策出台前,必须立足实际、慎之又慎,必须将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绝不能‘走过场’。只有通过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策于民,才能做到科学决策,才能获得百姓的真正认可,也才能实现政策实施‘落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