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风评机制、强化示范引领 ——宁波市召开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量:1844

2020年4月28日,我市组织召开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委风险评估指导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孙法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宁波市法学会风险评估研究会负责人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市27家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人分别就评估工作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市法学会风险评估研究会秘书长赵庆远就2019年5月研究会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及今年的工作任务做了全面汇报,并演示了“宁波市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服务网”功能及操作流程;市委政法委风险评估指导处同志就《宁波市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进行学习,并着重就考评对象、等级设置、指标设置、考评组织实施、考评等级运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会议认为,我市2013年、2019年连续作为全省试点地区,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评估工作的探索实践中,发挥了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重大决策顺利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从源头上防范社会风险,履行了社会责任,成绩和努力值得肯定。                            

同时,会议指出,我市第三方评估机构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发展不够平衡,特别是专业力量配备不足,硬件软件建设不到位。二是评估重点环节把关不严谨。一些评估事项公众参与环节不充分、不全面,个别评估报告不严谨、不规范。三是效益与责任不对等。个别第三方评估机构为获取项目,未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存在低价竞争现象。四是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第三方培育管理方法手段还有欠缺。

会议强调,下步,一要加快推进服务监管+行业自治新模式的实践运用。要有认同感、全局观、责任感,为全面深化推进我市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法制化建设提供平台支撑和智力支持。二要切实发挥风险评估研究会平台服务保障和监管管理作用。政府职能部门、研究会、各评估机构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打造和谐共事、有序竞争的评估市场。三要切实形成公平竞争、有序规范的评估市场,严守自律公约、严密绩效考核、严防恶意竞争。四要切实提高评估工作规范性、实效性。严格招标议标机制、严格专家评审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机制。五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升第三方评估活力。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加大培育管理制度、继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

会议要求,全市第三方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社会风险评估文件精神,秉持“管理有制度、准入有规则、评估有考核、竞争有秩序、监督有机制”的要求,全面推进风险评估向"评估工作制度化、评估工作规范化、评估主体多元化、评估机构市场化”方向迈进,继续抓好示范建设,发挥引领作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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